奇怪的天朝信用卡

2009年8月21日 | 分类: 理财日志 | 标签:

今天在新浪财经上看到一条新闻:


朱先生在2005年3月办理了一张中信银行的信用卡,但是在2006年2月,他收到上一个月的对账单后发现,有几笔交易并非他本人消费,也非其授权他人使用。

朱先生称,事后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调取交易明细凭证后发现,签字的并非其本人,而且所签的也不是他的名字。

就此事,朱先生先后多次和中信银行方面交涉,但银行方面始终不予正面答复。

2008年12月,朱先生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分行查询个人信用时甚至发现,中信银行已将这一消费争端列为逾期还款,并将持卡人列入黑名单。

为此,朱先生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中信银行,同时朱先生也将几位相关商家告上法庭。

经法庭调解,几方达成和解协议:

协议中规定,原告朱先生支付给被告中信银行信用卡消费款4939元,被告中信银行免除原告本案所涉滞纳金及利息。

协议还规定,第三人杭州流金岁月服饰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一半费用,即25元,第三人杭州话机世界数码连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2000元。原告朱先生在承担减半的诉讼费25元外,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另一第三人杭州我爱我家美食有限公司因查无下落,原告已主动撤销起诉。

就此事件,几位一行业内人士发表了所谓“高见”: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服务热线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信用卡消费在国外只凭签字的,而国内的客户则可以在签字或签字加密码的两种方式中选择。不过,即便国内设有密码,在国外消费时仍只能凭签字。

该人员同时也表示,至于刷卡消费时,商户是否能核对出签名真伪,就很难说了。一旦信用卡被盗刷,客户或许只有打官司解决了。

工商银行信用卡部的一位朱经理指出,该行发行的双币卡可由用户选择是否设置密码,但针对国内使用的信用卡,考虑到安全性问题,该行通常要求设置密码。

建设银行的多位工作人员也表示,信用卡不设密码存在较大风险,因为签名很容易仿冒,而且许多商户的收银员查验得并不仔细。他们建议,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储户最好给信用卡设置密码。

在这里阳光不锈很奇怪:

一,明明是银行和商家责任,最后却要客户来买单。

在事件中,大家可以看到,连签名都不是业信用卡的主人的名字,商家就认可这笔消费,完全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作为最终放款方的中信银行,也没有去审查这些消费的消费凭条,就放了款,同样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法庭调解的结果是客户要付出本不应该付的将近5000元。

为什么?

二,银行人员在灌输错误的信用卡观念。

说什么为了保证安全,信用卡应该设置密码,不设置密码存在较大风险之类的。

还说什么外国的信用卡不设置密码不安全。

建议持卡人设置密码。

阳光不锈以为,这纯他妈属扯他妈蛋。

首先分析一下为什么银行人员会建议持卡人设置密码。

信用卡本身存在先天性的风险,被盗刷的风险。刷卡消费的方式有二种:国际通行的是凭签名消费;国内独创了一种,即凭密码消费。

如果是凭签名消费,那么信用卡被盗刷的风险在银行,因为银行有审核签名的义务;但是如果凭密码消费,那么信用卡被盗刷的风险在客户,因为客户有保护密码的义务。

这就可以解释了,如果是凭签名消费,那么银行就需要审核客户的消费签名,这将大大增加银行的工作负担,并且如果银行方面由于审核不严,造成盗刷,那么责任在银行;可是如果是凭密码消费,那么一旦客户无意间泄露了密码,造成盗刷,责任自然在客户。

所以,国内的银行才会给广大客户灌输这种“信用卡应设密码”的错误观念。

这是一个责任转嫁的问题。

其实大家可以仔细思索一下,为什么国外全是凭签名消费呢?难道国外的银行意识不到这个问题?难道那些外国人意识不到“信用卡不设密码不安全”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在外国,银行业的竞争很激烈,大家比拼的就是服务。

于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早就有银行把“信用卡设密码”这事儿里面的猫腻全给抖了出来,然后标榜自己银行发的信用卡不设密码,平签名消费,并且十分安全,用作为自己银行的营销手段。

而如果哪家银行胆敢欺骗客户,那他面临的必然是客户的流失,最终走向倒闭。

所以没有这样的银行。

而对于客户来说,他们整天的听着这些银行互爆短处,早就把这些猫腻看的通通透透,于是,哪家银行的服务好他们就上哪去。

所以国外的信用卡不设密码,也比国内的设了密码的安全。

那话又说回来,为什么国内会是这个样子呢?

究其原因,阳光不锈以为:

国外的银行全是私营资本,自己的东西自然看得紧一些,只有服务好了,才会有客户,才能生存下去。

国内出现这种情况的基本上是国营资本,在观念上就根本没把客户当回事,反正不是自己的银行,倒闭拉倒。

难道,国内就没有服务好的银行了吗?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

财政部直接持股百分之35%,国家全资控股的汇金公司另外持股35%的工商银行在前不久上调了多项费用

而由私人资本控制的中国平安旗下控股的平安银行宣布多项费用免除

大家明白了吧?

再来说一下前面说的客户付出了不应该付的代价的问题。

中信银行的大股东是中信集团,中信集团是国有大型企业集团。

而法院是国家政府机关。

大家更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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