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论乱的TCL

2009年8月27日 | 分类: 个股分析 | 标签:

以前和大家讨论过TCL的中文名称问题TCL缩写的由来问题,现在再来和大家讨论一下TCL的逻辑混乱问题。

上TCL的官方网站:http://www.tcl.com,在首页的关于TCL-集团介绍中,可以看到如下文字: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1年,是中国最大的、全球性规模经营的消费类电子企业集团之一,旗下拥有三家上市公司:TCL集团(SZ.000100)、TCL多媒体科技(HK.1070)、TCL通讯科技(HK.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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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官网截图

乍眼一看貌似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仔细再看看,就会发现其中的逻辑十分有问题。

根据一家股票代码为:000100的上市公司最新的2009年度中期报表显示:

该公司股票代码为:000100;

企业法定中文名称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TCL集团;

上市地点:深证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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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2009中报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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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2009中报截图

结合TCL官网上的说明,这个股票代码为000100的公司即为其说明中所说的TCL集团。

有常识的人可以知道,人的名字可以重复,但是公司的名字却是不可以重复的。

问题出来了:现在已经可以看出,TCL官网的说明是逻辑错误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自己的子公司,相当于自己是自己的儿子。

但是这还不算。

根据000100最新的2009年度中期报表显示,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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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2009中报十大股东

并且根据报表,TCL集团并无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并且最大的股东是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而不是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且在报表中,看不到一家名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那么,何来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一说?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欺骗行为?

TCL在自己的官网上,弄出这么一段文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根据其说明,在香港上市的TCL多媒体科技(HK.1070)、TCL通讯科技(HK.2618),是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而根据这两家在港上市的公司的2008年度报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TCL通讯科技(HK.2618)54%以及TCL通讯科技(HK.2618)46%的股份。

也就是说,在实质上,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只是以微弱优势(4%)控股了TCL多媒体科技(HK.1070),但并没有完全控股TCL通讯科技(HK.2618),超过半数的TCL通讯科技(HK.2618)股权并不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手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对TCL通讯科技(HK.2618)相对控股而已。

阳光不锈以为,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对大多数的投资者来说,是无法实地考察一家他所投资的公司;了解这家公司的第一手资料往往来自于互联网,公司的官网上所记载的资料应该是最权威的,也应该是详实的。

但是在TCL的官网上,阳光不锈并没有看到这一点。

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只要求上市公司在报表上详细说明公司的基本情况,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自己的官方网站披露这些,但是阳光不锈以为,上市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说明一些关于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并确保他们的真实完整,应该是一项基本的义务与责任。

但是明显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难道TCL已经放弃了他们原来所最追求的Today China Lion(今日中国雄狮),而甘当Tai Cha La(太差啦)?

阳光不锈比较费解。

难道当年响当当的TCL王牌,已经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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