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陈少飞事件后续
其实这篇文章应该属于旧闻了,早在2009年07月23日,新浪财经就报道了相关的事情,但是那时阳光不锈比较忙碌,无暇顾及这件事。
那现在有了时间,我们就来履行一下以前许下的要对这件事进行跟踪的承诺吧。
陈少飞事件东窗事发的具体过程是这样的:
2008年5月中旬,在云铜集团的一次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上,会议室里突然进来几个人,把时任云南铜业董事会秘书的陈少飞带走。云南铜业在随后的公告中称,陈少飞辞去在公司的一切职务,原因是因“工作变动”。
经云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陈少飞、郑汝昌等人于2008年11月被移送昆明中院审查起诉。
根据检方出具的指控书,我们大致可以知道这样一个事件的轮廓。
2006年云南铜业准备非公开发行股票,郑汝昌为解决认购股票的资金,与陈少飞共谋,以“贸易融资”的方式帮助北京富邦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富邦公司”)、云南昌立明经贸有限公司(下称“昌立明公司”)解决认购资金的问题,以及为富邦公司其他经营活动拆借资金l.9亿元。
被指控挪用公款的金额高达7.6亿元。检方认为,在挪用公款的共同犯罪中,陈少飞、郑汝昌系主犯。
昌立明公司的成立亦缘于陈少飞与郑汝昌内外勾结。
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初,云南铜业与昌立明公司签订合同,由昌立明公司向云南铜业在未来一段时间提供单价为38746元/吨的铜精矿8000吨、单价为38471元/吨的铜精矿18600吨,金额合计10亿元。
现在看来,在整个交易中,合同只是个形式,购销行为从未发生,铜精矿一直都在云铜的仓库里。但在陈少飞的安排下,云南铜业给昌立明公司签发了7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和3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在相关银行存入4亿元的贴现保证金。
2007年2月7日,郑汝昌和昌立明公司副总经理戴琨到银行办理了汇票贴现,获得贴现资金人民币9.8137亿元,并参与3月初云南铜业的定向增发,以每股9.5元的价格认购了2500万股。
此外,昌立明公司还将贴现资金中的3.325亿元拆借给富邦公司认购3500万股。随后,根据陈少飞的通知,郑汝昌、戴琨等人从贴现资金中再拆借1.9亿元给富邦公司。
两家公司因此成为云南铜业十大股东,持股合计占比达4.78%。
起诉书称,云南铜业签发给昌立明公司的10亿元汇票到期后,该公司于2007年8月2日、8月6日向银行归还了人民币共计10亿元。
随后,昌立明公司以购买铜精矿的名义,陆续将上述用于购买股票和其他经营活动的资金归还给云南铜业。
事情到目前为止的官方结果就是这样。
其中可以看出,产于这件事的人就是在赌博,赌的就是云南铜业增发之后股价会大涨,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从中盈利,也只有这样才可以盈利。
但是如果增发之后股价下跌,或者涨幅不大,不能够覆盖这种资金运作的成本,那么这些资本市场上的所谓“玩家”,就会血本无归。
而他们玩的有时空手套白狼的游戏,最终损失的是国家。
而从理论上说,最终实际损失人是全体国民。包括港、澳、台同胞。
那么,阳光不锈的疑问是,为什么这些人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呢?为什么隔了这么久这件事才会东窗事发?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人都干什么去了?能够当上云南铜业的董秘陈少飞估计是个中共党员,那么相应的纪检委的人又干什么去了?
这些问题,不是一句“公司治理不合理”就可以掩盖过去的。更可悲的是,云南铜业连这么一句话以没有……
